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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费警示】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预防织纹螺消费风险警示

2014-10-28 台州市场监管

日前,国家食药总局发布《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》:

一、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。

  二、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。误食织纹螺后,如发生中毒症状的,应当立即自行催吐,并到医院就诊。

  三、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,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。


那么,到底什么是织纹螺?

织纹螺,俗称海丝螺、海蛳螺、麦螺或白螺等,主要分布于浙江、福建、广东等沿海地区。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、细长,约指甲盖大小。从外表看来,织纹螺形似圆锥体,大小与指甲盖相仿,盘旋8层,基部收缩。织纹螺的尾部较尖,螺体细长,长度约1厘米,宽度约0.5厘米,壳面常具有1—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,肉体为淡黄色。炒熟的麦螺颜色层次分明,外形小巧。常见织纹螺如下图:


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。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,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,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。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、呕吐、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,严重者可致死亡,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。该毒素对热稳定,煮沸、盐腌、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。据了解,织纹螺引起中毒死亡率较高,且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。

  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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